美國肯塔基州一名女囚犯在應訊時,下半身竟然沒穿褲子。她的辯護律師向法官聲稱,女囚犯遭拘留多日,一直都沒有發囚衣給她,法官聽了當場發飆:「太令人生氣了,這是真的嗎?」並打電話到監獄怒斥。《華盛頓郵報》報導,一位來自路易斯維爾(Louisville)的女囚犯在商店行竊被判刑,因為沒有依規定完成改進課程(diversion program)再度被捕。上周五她在傑佛遜地方法院(Jefferson District Court)出庭,只身穿一件路易斯維爾大學上衣,不斷的將上衣往下拉遮蔽下半身。她的辯護律師告訴法官,她已經好幾天都被拒發褲子和女性衛生用品。女法官沃夫(Amber Wolf)聽了相當憤怒,立刻打電話給監獄的行政人員開炮:「我這裡有一名被告,在監獄待了3天,現在站在我的面前,沒有穿褲子,我會留她到衣著整齊才讓她回監獄,這太令人生氣了」。沃夫對著女囚說:「雖然你被拘留是因為犯了錯,但你被捕後遭遇的事情完全不人道也不能被接受,很遺憾你要面對這種事」。最後法官判女囚100美元(約3200台幣)後將她釋放。然而法庭的監視器卻顯示,這名女囚犯可能是自己把褲子脫掉來博取同情。因為在她走進法庭前,還穿著一條淺色短褲,且矯正部門人員德漢姆(Durham)也指出,拘捕日數少於3天的嫌犯,一般而言都會讓他們保留被捕時身上所穿的衣服。根據相關囚犯守則,囚犯進入長期囚禁區域前,會給予一件乾淨的球衣和床單,女生更會提供女性用品。但沒有提及短期囚犯的處置方式。(北美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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