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破天花板從天降 雨夜犯案不留痕 05 Aug 11:58 AM (更新:一版影片)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的「色彩學染髮工坊」美髮店,上個月10號凌晨3時許,被1名竊賊破壞天花板入侵,經過竊賊的搜括,當天中午店家開門營業時才驚覺遭竊,報警後清點損失現金被偷超過3萬元,店長Cathy表示,真的很誇張
(更新:一版影片)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的「色彩學染髮工坊」美髮店,上個月10號凌晨3時許,被1名竊賊破壞天花板入侵,經過竊賊的搜括,當天中午店家開門營業時才驚覺遭竊,報警後清點損失現金被偷超過3萬元,店長Cathy表示,真的很誇張,她懷疑可能是曾經來這棟大樓施工的水電工所為,因為真的太熟門熟路了。竊賊破壞天花板維修管線出入口入侵美髮店後,先將天花板維修管線出入口旁的監視器撥開,然後從容地使用手電筒觀察店內環境後開始進行搜刮,不到半小時得手超過3萬元後揚長而去。由於竊賊行竊當天凌晨下著雨,加上竊賊怕被認出,戴著鴨舌帽、穿厚外套並戴著手套犯案,警方在現場所採集竊嫌的犯案跡證不足,所幸透過沿路監視器有拍下竊嫌犯案後離去的身影,目前警方已有鎖定數名對象,正在約談釐清中。(突發中心莊淇鈞、楊湘琳/新北報導)出版時間:10:40更新時間:10:54
店長Cathy指著當時竊賊破壞的天花板管線維修口。莊淇鈞攝
店家外觀。楊湘琳攝
當時被破壞的天花板管線維修口。店家提供
警方在現場採證的情形。店家提供
監視器拍下竊賊的身影。店家提供
警方仔細採證。店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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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違規取締而殺警6刀男子吳定展,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後,一度獲新北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引發各界韃伐,連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也直批「法官無感」,後經檢方二度聲押才獲准。對此風波,法官協會今發出6點聲明反對「輿論公審」、「媒體公審」,並指「少數個人、機關或媒體」試圖影響尚未確定案件的審理,深表遺憾,該協會強調羈押的目的是確保被告接受偵審,而非懲罰的手段。至於聲明所指試圖影響案件審理的「個人、機關」是否就是朱兆民、新北地檢署,記者試圖確認,但尚未聯繫上法官協會相關人員。(丁牧群/台北報導)以下是法官協會聲明全文:針對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殺警涉嫌人乙案,法官協會提出以下看法:一、新北地檢署於收受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下稱新北地院)准予犯罪嫌疑人交保的裁定後,雖未提出抗告表示不服,而是以該犯罪嫌疑人有新發生逃亡之虞的原由及事證,說服法院對該犯罪嫌疑人再執行羈押,是善盡檢察官對於羈押事由及必要性所應負的舉證責任,本會對此循法律程序的處理,表示認同。二、至於關於法院裁定交保後、在當事人仍然可以表示不服而尋求司法救濟的期間,少數個人、機關或媒體未能嚴守職業倫理、分際,試圖利用體制外的發言、行動或報導,不當地影響法院對該尚未確定案件的審理,本會深表遺憾。並要提醒,倘若社會繼續縱容「輿論公審」、「媒體公審」,長此以往,勢必使人權保障的價值逐漸模糊,甚而動搖司法作為人權保障最後一道防線的基礎。三、「羈押」的目的是要確保犯罪嫌疑人能夠接受偵查、審判,以及一旦判決有罪確定後,能夠落實刑罰執行。所以,縱使涉犯的是重罪,依照現行刑事訴訟法第10條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665號解釋,仍然必須要有相當理由認為該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逃亡或滅證,且法院必須先斟酌其他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後,認為這些手段都不足以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時,才能夠羈押犯罪嫌疑人,而且羈押的原因以及必要性,都必須由檢察官舉證。這是法治國家為了要防止司法權對於還沒有經判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任意將其羈押,所設下節制法官權力的重要限制。法官不能無視於這些法律規定及大法官解釋,否則便是恣意裁判。四、對於法治教育未能真正落實,導致部分國人將羈押手段誤認為是對犯罪嫌疑人之處罰及打擊犯罪之工具,甚至希望能藉由羈押犯罪嫌疑人,宣洩社會群體對於該犯罪產生的不滿情緒,這種錯誤的期待法院對於涉犯重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問是否具備法定羈押事由及必要性,應該一律羈押的壓力與氛圍,讓本會深感憂心。五、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 雖然設有「預防性羈押」制度,目的是用來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但限於所犯是立法者列舉的罪名,才可以適用。依照現行規定,殺人(未遂)罪並不在立法者規定可以適用「預防性羈押」的罪名,而且縱使罪名符合,還必須由檢察官舉證證明為什麼犯罪嫌疑人可能再次犯罪。本會呼籲立法機關重新檢討預防性羈押的相關法律規定,適當反應社會民意,並建議將法治教育列為司法改革的重要議題,提高人民對於法律規定、法院與檢察官角色分別,以及人權保障的價值等有基本的認識,唯有如此,才能使司法裁判在人民理性知法的基礎上,獲得公平、允當的評斷。六、本會同意必須有效嚇阻於警方執勤過程中所發生的襲警犯罪,以維護警察執法時的人身安全,而此尚牽涉到基層員警的人力是否充足、配置是否得宜,以及警察執勤應否配戴槍械等核心問題。本會期待經過此次事件,政府主管部門能夠徹底檢討相關制度規定,真正確保警察執法安全。【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更新:增加警方偵辦內容)《蘋果》讀者陳小姐爆料表示,昨日(4日)凌晨3時許,新竹縣竹東鎮長春路上一間民宅突然起火,現場火勢蔓延很快,還波及頂樓的鴿舍,造成鴿舍內300多隻鴿子遭火吞噬,男子全身多處灼傷送醫,他住3樓的哥哥幸運逃生,警方調查起火原因為屋內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自行縱火所致,警方將待男子傷勢穩定,前往醫院偵訊,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突發中心/新竹報導)《蘋果日報》表示,本則影片或照片是投訴人獨家提供《蘋果日報》,若其他媒體未取得授權逕行翻攝,也未註明出處,《蘋果》必訴諸法律,以保障權益。 《蘋果日報》歡迎讀者加入監督社會,向《蘋果》獨家提供照片、影片,經採用可獲獎金,照片一千,影片兩千元,每周點閱數最高,更可獲獎金三萬元,請參考活動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complainevent/
現場火勢猛烈向上延燒。讀者陳小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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